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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管简史


房管简史

房管主要职能

房管机构设置

  民国初始至1976年9月,博罗房地产归博罗县财政部门内设地财管理股管理,归属县基建局。1975年至1976年,基建局与地财股一同兼管公房。1976年9月,博罗县人民政府为加强公房管理,将房地产管理从县财政部门分出,设立“博罗县房地产管理所”(正股级建制)。主要负责经租房、公产房、代管房的租赁、维修保养、房屋买卖、换发契证、落实私房政策等。下设杨村、柏塘、石湾、长宁、观音阁5个站,每个站的工作人员由当地公社的建筑队或税所派人兼管公房。在册人数10人。
  1992年9月,博罗县房地产管理所升格为副科级建制,改为“博罗县房地产管理局”。
 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房地产市场业务的不断增大,1997年1月,博罗县房地产管理局升格为正科级建制。至2002年9月,内设机构已达14个、下属机构3个、挂靠机构1个、直属机构14个,在册人数262人,辖区房屋建筑总面积从1978年的103.9万平方米增至1017.9万平方米,年均递增38%。
  博罗县房地产管理局担负着公房管理和全县房屋确权办证的工作。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,我县房地产市场将日趋繁荣,房管事业也将发挥更大的作用。
 
主办单位:博罗县房产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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